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法官告状讨清白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9:00 南方日报

  珠海

  本报讯(记者/刘可英)一直为别人断案、为他人讨回说法的法官,这回却要为自己讨回清白了。前天,珠海市金湾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黄永彬,郑重地向香洲区法院立案庭递上了自己的诉状,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讨回自己的清白。

  执行债务案被污“抢劫”

  根据黄永彬的诉状,今年6月28日天,他带领法院工作人员来到鱼林村强制执行一宗合同纠纷案,计划要对当事人赵某的虾塘水产品进行清理。当他们到虾塘放水时,在该处的小屋里见到一男子,黄永彬向他表明身份,获知其叫韦某,是赵某的妻弟、虾塘帮工。黄永彬要求他通知赵某到场,韦某拒不通知并突然走掉。过不多久,有民警赶到现场,韦某也重新出现,原来韦某跑到偏僻无人处报警。民警了解到是法院执行公务后便离开了。约5分钟后,赵某突然出现,诬陷执行人员在抢其塘中水产品。中午时分,黄永彬关闸起网,仅有不到2公斤虾,约11只蟹,由于价值太低,不便处理,执行人员最后将虾蟹倒回虾塘。因赵某不在现场,执行人员要求韦某查看,韦某骂着脏话拒不查看,声称执行人员抢走他们很多东西。鉴于其报警行为是明知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为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而报警,并非有非法侵害行为的发生,该行为触犯了法律,构成报假警,法院决定对韦某司法拘留十五天。

  当事人贴小字报攻击法官

  拘留期满后,韦某不服拘留决定,先后向金湾区人大、珠海市人大、市中级法院、金湾区检察院、市检察院以“法官黄永彬非法拘留无辜平民,违法办案”等理由进行投诉。金湾区人大等部门调查后认为:黄永彬在执行该案中是严格依照有关程序办案,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的事实,法院对韦某予以司法拘留是合法的。

  本月1日,在金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公告栏、金湾区司法局的宣传栏上,韦某贴出了题为“我是法官,我怕谁”的小字报,矛头直指黄永彬。次日,在法院门前公路上的公共汽车站牌,也有同样内容的小字报张贴。小字报称:黄永彬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抢走被执行人赵某的东西,非法拘留无辜平民,执行行为野蛮、粗暴,并使被执行人赵某大量虾、蟹等水产死亡,妻离子散、无家可归”等等。该小字报更声称:以“如此法官,如此法院,如此的法治环境!对于已经立足珠海或即将到珠海甚至金湾区来投资、发展工作的您来说,能放心吗?”这给黄永彬带来沉重的精神压力。

  香洲区法院已受理案件

  金湾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韦某的行为,不但给黄永彬本人造成了极不好的影响,也给金湾区的投资环境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黄永彬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法律程序来讨回自己的清白。经市中院指定,由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目前,香洲区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