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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6年听证304次件件关切老百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9:11 新华网

  11月3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自1998年5月以来,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共举行物价听证会304次,对事关国计民生的民用电、自来水、医疗服务、教育等行业的价格均举行过听证。

  据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我省自1998年实施《价格法》以来,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建立
了听证会制度。并规定:义务教育杂费、普通高等院校学费、医疗服务价格基准价、市州地政府所在地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省会城市煤气价格、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等必须进行价格听证。6年来,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共举行价格听证会304次,听证的项目涉及水、电、教育、医疗、公共交通、旅游景点、煤气、物业管理、垃圾处理等国计民生大事的行业,更好地规范了这些行业的价格行为。

  又讯

  11月3日,省物价局向新闻单位通报,《贵州省物价员和收费员管理办法》已正式出台,《办法》中规定,物价员和收费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佩带统一印制的证件上岗。作者:贾华(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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