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部分镇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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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9:2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兴宁讯 昨日,兴宁市召开全市调整部分镇区划工作会议,宣布兴宁市今年撤销12个镇。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兴宁市调整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粤民区[2004]90号)文件精神,今年兴宁市撤销兴城、宁新、福兴、宁塘、叶南、龙北、坪洋、岗背、坜陂、径心、下堡、宋声等12个镇。撤销兴城、宁新、福兴三镇后,成立兴田、宁新、福兴3个街道办事处,宁塘镇并入宁中镇,叶南镇并入叶塘镇,龙北镇并入合水镇,坪洋镇并入大坪镇,岗背镇并入黄陂镇,坜陂镇并入坭陂镇,径心镇并入径南镇,下堡、宋声两镇并入水口镇。 至目前,兴宁市镇级数量由原来的29个镇调整为17个镇和3个办事处。 该市要求全市上下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严肃认真地做好撤并镇工作,把这一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落实好。要严明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全市镇级政权的平稳过渡,确保全市社会、干部队伍、群众生产生活的稳定,确保这项工作任务在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李冲、辉凡)(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