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10%的流动儿童未能入学 各地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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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9:2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16岁以下流动人口也登记管理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流动人口1.4亿,超过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其中18周岁以下的流动人口有2000万左右。而在我国以往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中,只登记16岁以上的人口,对16岁以下的流动儿童没有任何登记管理,近10%的流动儿童未能入学。现在,这种局面正得到改变。 “建立16岁以下流动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是流动儿童管理与服务的创新。”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张黎明介绍,从2001年开始,他们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以无锡和石家庄为试点实施保护流动儿童权利的项目。他们与当地公安局一起设计了16岁以下流动儿童信息管理系统,针对3个年龄段的流动儿童进行分类信息采集,设计有上学状况、文盲或半文盲、来自地区等11项内容,基本满足了教育、卫生、劳动、计生等部门的工作需要。 中山开始建流动儿童信息系统 不仅如此,这两个市还分别建立了社区民警和户口协管员负责登记采集、派出所微机操作员负责信息录入和变动的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等,保证了信息的效率和质量。目前,这两个市流动儿童信息的网络管理已经实现,中山等地也都开始为16岁以下流动儿童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新小“客家人”融入“新家” 目前,在江苏无锡、河北石家庄等地,“新无锡人”、“新石家庄人”的称谓正在取代“外地人”的称呼,越来越多的流动儿童正逐步“融入”所在城市的方方面面。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张黎明介绍,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对流动儿童的教育和卫生保健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要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03年9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了以“两为主(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方式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卫生部也多次要求做好流动人口中儿童的计划免疫、卫生保健和流动孕产妇的卫生保健工作。 公办学校为“客人”敞开大门 在福建省福州市,要求凡有接纳能力的学校都要向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敞开大门。北京、杭州、成都、深圳等城市的公办学校大门也已向流动儿童“敞开”。 据北京市最新统计,目前流动儿童在公办和民办学校就读的有23.5万人,其中公办学校中有21.4万人,占到90%左右。 北京海淀等区已经按学生的实际人数安排教育经费,改变了以户籍为依据的办法;有的城市打破学期界限,使进城就业农民的子女可以随时转入、转出,同时发放“流动证”,实行学籍动态管理…… 我国各地还采取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投入等措施,积极努力为流动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最大利好 学生收费不分本地外地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杨进在4日召开的流动儿童工作经验交流暨研讨会上透露,全国人大正在组织修订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已在上报的义务教育法修订送审稿中,就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保障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据了解,为了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负担,教育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已经制定文件,从2004年9月份新学期开学开始,在全国推行中小学收费“一费制”,要求各地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督促各地按照《关于将农民工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将涉及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有关费用,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 此外,杨进介绍,鉴于大部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留在农村的现实,教育部还加强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政策研究。并在此基础上,与国家有关部门一起积极研究如何加大中部地区县城周边、人口居住密集地区的初中建设。 (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