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顾客行窃 逼其写检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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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0:00 南方都市报 |
疑顾客行窃 逼其写检讨 李小姐离开商场时带有未付账的商品,商家要求补足货款并使出“怪招” 本报讯(记者肖海坤)在超市购物结账时,部分商品放上了结账台但没计价就拿走,外来工李小芳(化名)在番禺钟村中×超级商场购物时,因为这件事被商场要求补足货款并写下了一份“检讨书”。 【李小姐】 被逼抄检讨承认行窃 李小芳是番禺小罗塘村某制衣厂的女工。昨日,她忿忿不平地叙说了自己成为“小偷”的经过。 前日晚上8时许,她和两个朋友到钟村中×超级商场购物,3人合买了一大堆小商品,其中包括一只鸡腿和一扎火腿。在结账处商品一一读条码记账后,柜台的收银员将柜台读条码位置用毛巾盖住,开始打包商品。 李小芳说,当时她看见鸡腿和火腿放在毛巾上面,以为已经结过账了,就放在塑料袋中一起拿走了。 3人刚走出大门,商场保安就叫住她们并带到接待室,拿出一份“检讨书”,要求李小芳照抄并签名承认“偷东西”。双方交涉了1个多小时,最终3人补足货款并写了“检讨书”后才得以离开。 【副经理】 写检讨是为教育顾客 李小芳认为,商场做法对其太不公平。商品全部放到了柜台上,收银员有没有计价,她根本就不清楚,更无需负责,她离开商场后对方还要她承认“偷窃”,太不公平,商场应为此对她赔礼道歉。 接受采访时,该商场一位副经理则表示,要求顾客写检讨在法律上没有充分依据,这实在是商场的“无奈之举”。 这位副经理说,从录像上看,李小芳把商品放在毛巾上,应该知道这些商品还没计价。在收银员不知情的情况下,没算钱就带走商品,他们认为这是一种盗窃行为。“客人拿走一只鸡腿、一包奶粉什么的,商场每天会发生很多次,报警了也不好处理,我们只有要求顾客写检讨,目的只是教育他们,没有侮辱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