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自考须采集电子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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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0:00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方夷敏 实习生 柯晓颖 通讯员戴秀文)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招办获悉,报考2005年1月份的自学考试的广州市考生要在11月8日至28日期间进行电子相片数据采集处理,详细地点见广州招考网(www.gzzk.com.cn)。 按照市物价局的规定,每位考生的电子相片数据采集处理费为6元/人次。曾在往次报考采集过电子相片数据的考生不用再采集。进行数据采集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并交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以便核对真实的身份。考生可以到广州市任何一间符合标准的电子相片数据采集处理点办理。 考生在电子相片采集后的3天内,请登录广州招考网(www.gzzk.com.cn)核对相片是否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