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规237件 酝酿紧急状态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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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0:08 人民网 | ||
应急处置突发事件,也称危机管理,在法律上的描述应该指处置紧急状态,即“一种特别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或危险局势,影响全体公民,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构成威胁”。由于引起紧急状态的不同原因,一般可以把紧急状态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灾害引起的,一类是由社会动乱引起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处理各种社会危机的丰富经验,初步找到了处置应急事件的有效办法。据初步统计,我国目前已经制定涉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法律35件、行政法规36件、部门规章55件,有关文件111件。但是,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各种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的现实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第一是危机事件频繁出现,成为影响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最重要的不确定因素。第二是过去的危机处理办法有缺陷,特别是长期倾向于采用临时性的应急组织模式和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来处理突发事件导致的危机,虽然在特定的情况下能够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资源浪费严重,社会成本较高;临时性应急机构随着危机的结束而解散,处理危机的宝贵经验不能够归纳总结使之系统化和制度化,从而在其他或更大的范围内推广与应用。 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机制,制定紧急状态法的现实要求日益迫切。值得高兴的是,紧急状态法已经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04年立法计划。 如何提高政府及民众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几位政协委员就此发表了看法,对我国目前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现状的分析,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主持人 朱思雄 《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05日 第十三版)-《人民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