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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回应讨债广告:乃在履行债权转移告知义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0:0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四日电(记者李鹏)中国建设银行新闻发言人今天表示,该行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联合刊登《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是进行可疑类贷款转让的一项阶段性工作,乃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债权转移的告知义务。

  此前,建设银行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联合在《北京日报》等多家地方报纸上刊登《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这些“讨债广告”上刊登了数千借款人的详细名称、合同编号和担保人等详细信息。首次大规模在媒体上公开详细欠债名单,建行和信达广告讨债有人赞成,有人反对,业内人士对此议论纷纷。

  建设银行新闻发言人今天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上述做法是建设银行履行对债务人和担保人的通知义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告知其贷款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债权人发生变更;同时,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向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催收。

  这位发言人称,今年六月,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通过竞标购得建设银行一千二百八十九亿元可疑类贷款,双方从七月开始进行了转让债权移交工作。在报纸上刊登《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履行告知义务,是债权转让的关键环节,主要目的是为了履行对债务人和担保人的通知义务。目前,建设银行可疑类贷款转让工作已基本完成。

  据悉,此次转让的贷款中包括公司类贷款及个人类贷款两种,其中转让个人类贷款在国内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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