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无偿献血返还遭遇法律盲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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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0:25 新华网 |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1月5日电(包小翔)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无偿献血者阿华(化名),近日因对无偿献血返还持有异议,一纸诉状将当地血站诉至法院。 家住赤峰市红山区的阿华2000年10日曾经无偿献血200毫升,2002年其父因病用血,赤峰市献血办公室依据自治区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按等量进行了偿还。没想到2003年阿华也因病住院用血,病愈后要求献血办按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自己进行无限量偿还。 而献血办在无偿献血返还中对以上第一、二条款的理解及执行是,阿华献出的200毫升血液已全部偿还给其父,所以阿华本人无限量免费用血问题已经不存在,因为自治区血液中心及其他盟市献血办对此都是这样理解与执行的。 据悉,这是赤峰市今年无偿献血在返还中首次遭遇到实际法律问题。目前赤峰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已就此次争议的焦点,即以上第一、二条款是否同时适用,以及第三款所述的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与其配偶、直系亲属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的两种情况是否同时适用等问题,上书请求自治区人大给予详细解释。(完)(内蒙古频道)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