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立单独提取安全费用制规范煤矿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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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0:38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11月5日电记者安洋报道:今日,山西省财政厅、省煤炭工业局联合发文,在全省煤炭生产企业建立单独提取安全费用制度,规范煤矿维简费的管理。据测算,这项政策出台后,全省每年将直接减少地方财政收入7.98亿元。 新政策规定,煤炭生产企业将在成本中按月提取安全费用,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包括原统配煤矿和地方统配煤矿,每吨煤提取10元—15元,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每吨煤提取15元,外省在山西通过参股、控股、合作、联营、独资等开办煤矿,比照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吨煤提取15元。 新政策实施后,预计山西省每年可提取安全费用60.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