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全面实行行政事业收费公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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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0:50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11月5日电记者安洋报道:日前,太原市全面实行行政事业收费公示制度。从2005年1月起,没有公示的收费单位,一律不得收费。 公示范围为:按照规定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的内容应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授权审批名称、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或对象、收费单位监督电话、价格主管部门投诉电话等。 公示设施要统一标有“某某物价局监制”字样,可通过设定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进行。同时“12358”投诉专线将负责受理、核实群众的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