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花砍价砍出人命(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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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1:1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买卖砍价发生斗殴 被告人钱良松今年35岁,来自云南曲靖,在广州做花卉批发生意。2003年10月2日早晨7时许,刘健×到钱良松的花档买花,随后一场致人死亡的群殴事件就开始了。芳村区检察院指控,在卖花期间,“钱良松与刘健×因价格问题产生争吵”,刘健×的弟弟刘发×便上前调解。这时,“钱良松伙同其他4人上前殴打刘健×和刘发×,并导致刘发×当场死亡”。公诉人认为,钱良松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致死)罪。 刘健×则进一步描述说,他和弟弟一起到钱良松那里买玫瑰花,钱良松一开始开价5元钱一束,他则砍价到8元钱两束,但钱良松不答应,他们就准备不买了。可钱良松气势汹汹地说:“看了花,不买也得买,否则就打你。”随即就给了他两个耳光。斗殴开始了。事后,刘发×被打倒在地,当场死亡。 母亲陪儿子到广州自首 但在昨天的法庭上,钱良松否认了自己打过刘发×。他说,打架的起因并不是因为他强迫刘健×买花,而是对方损坏了他的花,并出言辱骂他的母亲。“我从小就失去了父亲,是母亲把我拉扯大的,那个人骂我妈妈,我就情绪失控了,的确打了他两个耳光”,钱良松低着头说。但钱良松否认打过刘发×,并称自己在出事后便回到了云南治伤,一直不知道出了命案。 庭审中,钱良松的母亲一直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告诉记者,今年3月,她在昆明听说广东的警察到云南来找钱良松,她觉得儿子可能出事了,于是跑了100多公里到儿子的丈母娘家找到了他。今年3月24日,钱良松在母亲的陪同下,从云南来到广州自首。此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