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一年为农民报销医疗费近1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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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4:23 人民网 |
人民网北京11月5日讯记者王欣报道:我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以来,从去年7月到今年6月,已有已有4194万人次的医药费用得到报销,报销金额13.94亿元。 从去年7月以来,各地按照中央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了试点活动。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310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农业人口9504万人,实际参合农民6899万人,参合率为72.6%。全国共筹集资金30.21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15.01亿元,农民个人缴费10.88亿元,集体和其他社会赞助4.32亿元。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4194万人次的医药费用得到报销,报销金额13.94亿元,占筹资总额的46.14%,其中,住院医药费用平均有27.25%得到报销。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近70%的人生活在农村,能否解决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关系到中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2002年10月,中国政府作出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定。明确要求各地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本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公开透明、真正让群众受益的原则,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2010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基本做法是,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按每人每年10元(部分东、中部地区稍高)缴纳合作医疗资金,同各级政府每年每人补助的20元一起形成合作医疗基金,储存在县(市)国有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财政基金专户内;参合农民每次到县(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凭合作医疗证可直接按比例报销部分医药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将为农民报销所支付的资金数额以及相关凭据,定期报到县(市)或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经县级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审核并开具申请支付凭证,由代理银行或信用社直接将资金转入有关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