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一中院召开公判大会 弑母恶子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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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4:43 新华网 |
5日上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判处杀人犯杨志栋、贩卖运输毒品犯王书义及贩卖运输毒品、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犯吴振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会后,上述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嫌打工苦 迁怒杀母 杨志栋,男,天津市蓟县农民。罪犯杨志栋平常与母亲张某某共同生活。在家闲居6年后,经其兄介绍,杨志栋于今年4月18日到蓟县一公司下属的工厂打工。当天,杨志栋不等下班就离厂回家了。晚上,杨志栋便以工作辛苦为由埋怨家人,与母亲张某某发生争吵,并对其母进行辱骂。睡了一觉后,次日凌晨1时许,杨志栋继续辱骂母亲。其母张某某见状起床走向屋外,这时,杨志栋追上前去拦住其母,其母遂进行反抗并大声呼救。杨志栋随即用力将母亲摔倒在地,按住母亲的头部向地面猛磕数下。而后,杨志栋穿了衣服准备逃跑。但在经过堂屋时听见母亲呼救,遂又按住其母的头部再次向地上猛磕数下,致其母当场死亡。如此行径泯灭人性,罪犯杨志栋5日终于受到法律的严惩。 买毒贩毒 自掘坟墓 41岁的吴振东与47岁的王书义均是天津市人。2002年底,罪犯王书义窜至昆明市伺机购买毒品,期间结识了罪犯刘汉臣。当年12月24日,王书义在昆明市购买了1000克海洛因,并以每克支付报酬人民币10元为条件,雇用刘汉臣为其运送。刘汉臣携带该1000克海洛因按指定的地点与王书义、吴振东及罪犯范春生会合。王书义将海洛因卖给吴振东。吴振东与范春生伙同罪犯白东亮将1000克海洛因分装成小包,伺机贩卖。后吴振东将毒资23万元人民币分数次支付给王书义,刘汉臣又从王书义处获取运费1万元人民币。2003年1月2日,王书义再次窜至昆明市,购得1000克海洛因,并雇用刘汉臣运至天津,交给其妻子夏云华。1月12日晚,吴振东与罪犯李学华窜至王书义家中,与夏云华一起将海洛因砸碎、过秤,进行交易。后吴振东、李学华伙同白东亮、范春生将毒品分装成小包装,由吴振东藏匿,伺机贩卖。就在上述罪犯忙着毒品交易时,公安机关先后将他们抓获归案。从吴振东处及其前妻处收缴海洛因996.27克、自制火枪一把。 罪犯王书义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1976克,获毒资23万元人民币;罪犯吴振东为了贩卖而购买毒品海洛因1976克,运输1000克、卖出85克,获毒资2.5万余元,收缴海洛因996.27克和甲基苯丙胺17.67克。经查,2001年8月25日,罪犯吴振东还在北京宣武区因故将他人殴打致重伤等。沾染“白魔”,害人害己,罪犯吴振东、王书义今日终被正法,其他罪犯也已受到法律的惩处。(通讯员李炳霞王海鹰)(天津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