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竟被任命为村“指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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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8:2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据新华社西安11月5日电】经村民民主选举出的村委会主任被镇党委“罢免”,正处在缓刑期的罪犯被任命为村干部,这是发生在陕西省富县茶坊镇史家坪村的一桩怪事。 被镇党委“罢免”了的史家坪村村委会主任王文学介绍说,他2002年被村民选举为村委会主任。在他任职期间,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征用了村里200多亩土地,共补偿款117万元,其中40%直接补偿到了农户手中,60%则按“村有镇管县监督”的原则,由镇里代管,用于村里的公益事业支出。2003年,史家坪村要建设人畜引水工程和平整土地,需要6万元,当时负责村里日常事务的王文学和村支部委员多次到镇里要款,并要求监督这笔属于村有的资金,引起镇有关领导的不满。 2003年5月10日,茶坊镇党委向史家坪村党支部、村委会发出便函,称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任命正在服刑(缓刑)的张小平为史家坪村的“指导员”。 然而,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11月2日,富县人大常委会向富县人民政府发出的《纠正违法意见书》认为,茶坊镇决定罢免王文学同志史家坪行政村村委会主任职务和任命张小平为该村指导员协助村委会工作,是一起严重的违法事件,必须予以纠正并严肃处理事件的直接责任人,责成县人民政府尽快组织进行调查处理。 (编辑 晨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