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家菜”告“谭氏官府菜”侵权索赔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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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8:39 人民网 |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谭氏官府菜”酒楼不仅挂出“谭府”牌匾,还以“谭家菜”的名义刊登广告,这让坐落在北京饭店内的百年老号“谭家菜”坐不住了。昨日上午,“谭家菜”状告“谭氏官府菜”侵犯商标权一案在市二中院开庭。 在法庭上,“谭家菜”的代理人称,“谭家菜”是清末民初开创的,解放后进入北京饭店,曾款待各国首脑及嘉宾。北京饭店在1995年2月和1996年2月申请注册了“谭家菜”和“谭”、“谭府”等商标。 “谭家菜”的代理人称,“谭氏官府菜”酒楼在正门厅正上方悬挂“谭府”牌匾,而且还在各大报纸上以“谭家菜”的名义刊登广告,使北京饭店的“谭家菜”的客源大量减少。他们认为,“谭氏官府菜”侵犯了“谭家菜”的商标,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谭氏官府菜”酒楼一方表示,谭家菜流传百年,已成为菜系通用名称,而非北京饭店独享。“谭氏官府菜”酒楼的代理人同时表示,他们已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北京饭店“谭家菜”和“谭”的商标权。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