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8:5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张燕通讯员周燕华)记者日前从宁波检验检疫局获悉,按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宁波地区代理报检单位已开始注册登记。

  代理报检单位是指经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登记的境内企业法人依法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报检手续的机构,俗称“报检行”。按规定,自明年7月1日起,未进行注册登记的代理报检机构,将不能正常开展业务。

  根据规定,代理报检单位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150万元以上、有固定营业场所及符合办理检验检疫报检业务所需的设施、有健全的有关代理报检的管理制度和有不少于10名取得《报检员资格证》的人员。代理报检单位须通过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www.eciq.cn)申请注册。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美国总统大选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拉登最新录像曝光
阿拉法特病情严重
央行9年来首次加息
高峰亲子鉴定风波
中国足球改革风暴
加息后如何买房还贷
楼虫帮您买楼支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