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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昌荣一审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8:5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本报11月5日讯(记者 颜宇东实习生杜清明)杀害永州交警唐奎林的凶手罗昌荣因犯故意杀人罪(本报10月16日1版曾报道),昨日一审被判处死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判罗昌荣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万元。

  当天的庭审在冷水滩区人民法院进行。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微担任审判长。500多名群众到庭关注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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