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艾滋病防治暂行办法》将于12月1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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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9:36 新华网 |
昨日获悉,《湖北省艾滋病防治暂行办法》将于下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省首次以法律形式推动艾滋病防控。 《办法》规定,宾馆、饭店等提供住宿的单位和美容美发、歌舞娱乐、桑拿浴室、按摩足浴、游泳场(馆)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指定传染病体检项目的健康检查”、“利用上述经营场所提供服务的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艾滋病、性病检测”。 《办法》还规定:对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疑似病人,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接诊,有关单位应当为其保密。 目前,我省艾滋病的流行已从卖淫嫖娼、吸毒、性乱等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发展,如不有效防治,将造成严重危害。(完)(记者包东喜) (责编:林证) (来源:楚天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