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路快件运输立下行规 快件丢了运方要赔声明价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9:48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石磊 通讯员周仲机)快件丢了运方要按声明价格赔。这些条款都明确出现在近日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出台的《广东公路快件运作细则》(下简称《细则》)上,《细则》对公路快件运输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了统一规范。 据介绍,广东的公路快件运输以其“运价低、运速快、可提供门到门服务”等优点一直受到货主欢迎,可快件运输行业一直没有规范、统一的运作细则,以致在出现货差、货损时,顾客和运输单位各执一词,往往争执不休。而新制定的《细则》作为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快件运输单位不得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得运输可能造成损坏、污染车辆和有碍其他货物安全的物品,不得运输有刺激性异味的挥发性物品、动物、尸体、尸骨及超出车辆运载能力和装卸能力的大件物品。 《细则》还规定,承运人未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应负违约责任;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运或错交,应将货物无偿运到指定的站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托运人向承运人办理保价或委托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的,在承运过程发生货物全部丢失,按声明价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丢失,按实际损失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声明价格的,按声明价格赔偿;货物能修复的,按修理费加维修取送费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