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家药店违法销售止咳露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9:48 南方都市报 |
29家药店违法销售止咳露 其中九家被立案查处,全省含可待因复方制剂销售专项检查行动结束 本报讯(记者严慧芳 实习生梁朗然 通讯员罗穗)昨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期11天的“全省含可待因复方制剂销售专项检查行动”,检查了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学校周边副食品商店和士多共7574家,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药品29家,立案查处9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21份。 含可待因复方制剂是一种中枢神经镇咳药,大量或长期服用易导致成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未列入非处方药物目录的各种含可待因复方制剂,如联邦止咳露等,销售和使用按照处方药管理。10月下旬,本报连续报道披露了东莞等地出现学生从士多购买联邦止咳露滥饮成瘾的事件。随后,省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局即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 10月25日,省药监局又发出通知,强调各地必须立即组织开展含可待因复方制剂处方药购销记录和进货渠道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辖区内学校周边、娱乐场所附近的零售药店、副食品商店和士多展开拉网式检查,严肃查处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此类药品的问题,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 记者昨日了解到,10月21日至31日,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3657人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46家,零售药店4735家,学校周边副食品商店和士多2693家。 行动中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药品29家,其中立案查处9家;对不符合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药店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21份,行动中未发现药品批发企业违规销售现象。个别杂货店无证经营联邦止咳露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