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政府应善于借助媒体推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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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1:11 新华网 |
新华网南京11月6日电(记者奚彬)一家中央新闻单位驻江苏的记者近日就南京广电系统提供公众宽带网接入服务问题采访主管部门。不料,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竟然表示:“这事现在不好说,不便接受采访。”像这样的婉拒采访,许多记者都遭遇过。西宁市区内一条街道因为有关部门扯皮,路灯长期“失明”,导致重大交通事故频发,人员伤亡严重,省、市两级政府有关单位负责人仍然以“不便讲”拒绝向记者解释扯皮的原因。 政府的行政行为,几乎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政府任何一项事关百姓的决策,离开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都难以有效推进。人民群众的广泛性,决定了政府的大量工作不可能通过“点对点”的方式向人民报告工作。党领导下的新闻媒体采访行政事务,实际上是为政府向人民群众报告工作提供了最好的平台。一个行政单位能不能有效地、充分地借助这个窗口和平台推动工作前进,在一定程度上能衡量出执政能力的强弱。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引导舆论的本领,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是其中的一个具体要求。现实中,对“党管媒体”这一点,绝大部分地方的党组织和政府领导比较清楚,但对如何“增强引导舆论的本领,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认识不清,缺少办法。个别领导干部甚至对记者采访心存抵触,认为不予理睬可以避免自找麻烦。这样做的结果是,许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长期得不到澄清,群众议论纷纷,工作难以推进。 南京市广播电视系统与中国网通公司合作,向全市居民放装“广电宽带”规模由小到大,至今已有数年。这种“混业经营”行为是否合规、会不会突然停止,是市民广泛关心的一个问题,作为主管部门的省通信管理局理应有个明确态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群众说明情况,既是保障群众知情权的需要,也有利于政府推动工作。以“不好说”“不便讲”婉拒采访,不仅无益于工作,反而会增添公众疑问,给今后工作带来阻力,实非良策。 当然,借助媒体动员和组织群众、推动工作,并不是说事事都要经由媒体向社会公开,依法需要保守的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就不在公开之列。这一点,媒体也应当依法行事,主动配合,不做损害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事情。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领导干部应自觉地借助媒体广泛的传播力,主动向人民报告工作,接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善于借助媒体不断提高动员和组织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