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最大集资诈骗案昨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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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1:12 兰州晨报 |
父子联手诈骗3000万我省最大集资诈骗案昨日宣判爷俩分别被判死缓和无期 本报讯(记者陈霞荆雯)11月5日,备受各界关注的广河县“马成祥集资诈骗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马成祥犯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55万元,没收个人财产。其子马龙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案犯马中权、肖麻而分别领刑15年和10年。4年诈骗2473万 1994年3月至1998年5月,广河县城关镇赵家村村民马成祥和其子马龙及同伙马中权、肖麻而以经营餐厅、收羊毛、开金店、办公司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在广河、临夏、康乐等地向117人非法集资3124.845万元,除归还本息651.177万元外,尚有2473.688万元集资款没有归还。该案是我省最大的集资诈骗案。 在非法集资的同时,马成祥父子二人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银行贷款。 1997年7月31日至1998年3月19日,马成祥一伙编造项目,假冒他人名义,通过向银行工作人员行贿,先后从银行骗取贷款17笔,共计517万元,拒不偿还。 1998年4月,马成祥以经营金店为名,以每克82.5元价格向卡某收购黄金20公斤。 当卡某将价值164万元、总重19980克的19根金条送到马成祥的金店后,马成祥以暂时没钱为借口没有给卡某付货款。 本报记者陈霞荆雯(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