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福厦南平试点城乡就业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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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2:20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昨日,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三年(2005年至2007年)工作规划》。该规划为失地农民撑起长效保护伞。 规划拟定到2007年,外来农民工进城就业将享受到与城镇求职者一样的就业服务待遇。原来仅限城市下岗人员享受的就业援助制度也将惠及农村就业者及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服务待遇平等 从明年起,我省将在厦门、福州、南平三设区市及南安、南靖、长汀等六县(市、区)进行试点。在这些试点地区,2006年年底前初步建立城乡劳动者统一就业与失业登记、就业准入、就业援助政策、就业服务待遇的平等就业制度。为农民工免费介绍工作 今后,我省将推行免费就业服务制度,有条件的市、县要全面落实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对其中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政策,建立政府出资购买就业服务和培训成果制度。 另外,要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建立覆盖各类学校未就业毕(肄)业生、就业转失业人员以及其他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同时依托社区对援助对象实行专人帮扶责任制。农民工失业也可领补助 2006年前,要率先把当地失地农民和农村低保对象及其他贫困居民优先纳入就业服务范围,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相应的就业援助服务。 我省还将完善农村劳动者的失业保险制度,参与失业保险统筹的农民工失业后也能按时足额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来源:艾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