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供热价格须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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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04:18 华商网-华商报 |
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昨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北方地区城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动态监测,建立起冬季供热应急机制和预警机制,避免发生大面积停供热事故。 通知要求,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供热价格的,必须举行听证会,并且控制在物价指数允许的范围内;对城镇低保户要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 根据紧急通知的要求,省、市两级政府是保证冬季城镇居民供热的第一责任者,各级建设部门和经济运行部门要及时向政府汇报城镇供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多方筹集资金,为供热困难企业安排一批财政补贴或银行贴息贷款,防止出现由于资金短缺而造成供热中断的事件;对城镇低保户要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 据悉,各级建设部门和经济运行部门要尽快根据通知要求建立起冬季供热应急机制和预警机制,决不能出现不履行合同或由于相互扯皮影响城镇供热煤炭的供应,对因此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据《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