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劳动诚信A级企业可获得6项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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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08:00 新华网 |
新华网天津频道11月6日电(晁振源 胡梅娟) 为鼓励企业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天津市近期启动了企业用工诚信评价制度,被评为A级的企业,可获得6项优惠政策。 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王犇介绍,天津市开展的2004年度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是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过市、区县两级劳动保障部门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被评出的诚信企业真正是老百姓心目中的劳动保障诚信企业。 这次评价的劳动诚信A级企业是对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最高评价,要求也较为严格。据了解,劳动用工管理工作10项内容达标将被评为A级信用企业,主要条件是,连续五年劳动保障年检合格;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百分之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率达到百分之百;严格支付劳动者工资、福利待遇,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等。 据悉,凡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评为A级信用企业,可以享受6项优惠待遇,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荣誉牌匾和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定期免费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提供全年《劳动保障政策发布文告》;三年免于劳动年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再对其进行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于对其进行社会保险稽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劳动人事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合格的聘任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完)(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