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集体林木判蹲监三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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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09:39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刘妍通讯员冯汉荣)记者昨日从从化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获悉,该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宗盗伐集体林木案,对犯罪嫌疑人唐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该院审理查明,去年3月被告人唐某承包了吕田镇东明仙溪村方社芒顶山场,同年4~5月期间,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民工到其承包的上述山场采伐松树并出售,共计砍伐了松树62.163立方米(原木材体积为37.298立方米),总价值7646元。唐某将砍伐的大部分松树运往增城市荔城镇销售,得赃款7200多元,均全部花光。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集体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依照有关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