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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价格调整必须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09:40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本报北京讯11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北方地区城镇供热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热价格时,必须按照《价格法》规定,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且控制在物价指数允许的范围内。

  《通知》要求,为供热困难企业安排一批财政补贴或银行贴息贷款;对城镇低保户要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对影响城镇供热煤炭供应,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建立起冬季供热应急机制和预警机制,避免发生大面积停供热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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