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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可不征契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0:02 光明日报

  记者 董山峰

  本报北京11月6日电在回复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的文件中,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明确: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对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 豫财农税 2004 21号 的批复如下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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