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治安隐患最高可罚十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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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0:0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最近签署第421号国务院令,公布《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新华社6日受权全文播发这个条例。条例共23条,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单位内保工作应突出保护单位内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保工作负责;单位制定的内保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单位应根据内保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单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