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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为母“报仇”弑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1:2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记者 曹玉斌 李志华

  理着平头的少年,低着头,看上去脸色苍白,静静地站在那里,神情木然。一旁,一位40来岁的女子面容憔悴,目光淡然,眼角的泪痕还未干去。望着戴着手铐的少年,女子声音哽咽:“我当时就想死。两个人都是我最亲的人,他们怎么能这样对我!早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当初还不如不和好了,自己死了算了……”话未说完,泪水再次夺眶而出。

  时间是2004年9月20日。江苏南通市通州人民法院1号审判庭。一起有悖人伦的少年杀父的案件正在不公开庭审。失声落泪的女子,是少年的母亲,案件中杀死亲父的“凶手”的母亲。

  “被告人周强,请你谈谈家庭情况和你案发前后的想法?”少年法庭副庭长、承办法官刘华问道。周的身体微微地颤抖了一下,顿时泪流满面:“以前在学校读书,整天无忧无虑,进了看守所才深感时间的漫长,我以后不会再有自由了!”顿了顿,周又缓缓说:“我有今天的结局与爸爸妈妈有很大的关系。记忆中爸爸妈妈经常发生口角,尤其是爸爸,甚至还动手打骂妈妈。我生活上得不到父亲的关爱,我感觉就像一个流浪儿。虽然我爱妈妈,我恨爸爸,但爸爸毕竟是我亲生的父亲,是我亲手杀了他……我对不起———爸爸,对不起爱我养我的人,更对不起我亲爱的妈妈……”此时,泪水已溢满他的双眼。

  随后,对控方提出的用刀行凶杀死其父亲的犯罪事实,周强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服法。庭审当天没有判决。

  追溯:父母离异后孩子失落无助

  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为什么会亲手杀死自己的父亲?此事引起了当地社会不小的震惊和关注。

  周强,家住通州市石港镇,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全家的生活主要靠父母种田维持。家境的平常让周强十分懂事,聪明的他从小就知道爸爸妈妈生活的不易,也很听父母的话。不仅如此,周强的学习也很出色,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每天放学回来便做功课,做完功课便帮着爸爸妈妈干这干那。

  周强11岁那年,父母因为家庭经济生活琐事,经常打骂、吵闹,感情逐步破裂,最终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没完没了的争吵和打骂,周强没有逃脱家庭破裂父母离婚的命运。1999年3月,其父母正式在当地民政部门协议登记离婚。双方协议约定,离婚后,周强随母亲生活。母亲王英便带着周强回娘家落脚。

  “他几次向我提出离婚,为了不影响孩子学习,为了不让人看笑话,我就忍了,一直不同意离婚!可是后来,我实在忍受不了他的折磨,他的打骂……”回想起过去,周强的母亲王英一脸的无奈。但孩子的存在并不能弥合她与丈夫之间的隔膜,离婚成为她当时惟一的选择。

  带着儿子,王英的生活很艰难。2004年4月,得知丈夫周军的经济状况有所改善,王英想到,孩子跟着自己连住的地方都没有,长期住在小舅舅家,生活也比较艰苦,今后教育上会受到影响,于是便与周军协商表示愿意改善关系,并将周强交由周军抚养,双方保持来往,能回家居住。

  本以为父母关系的弥合能给周强带来欣慰,可是,好景不长,周强的父母在一起生活中不时又发生矛盾,甚至互相动手打骂。有一次,情急之时周军还声称要杀掉王英。

  在矛盾不断的家庭环境中生活,遭遇了其父母离婚后复婚再度发生的感情上的纠葛,周强感到更加失落和无助,也变得孤僻、内向。还是十多岁少年的周强的内心埋下了难以抹去的阴影。

  事发:为母“报仇”儿子怒刀弑父

  2004年6月17日下午2点,通州平东镇小舅舅家,悲痛的母亲哭诉当日上午又遭到丈夫打骂的不幸。周强傻坐在那里好半天,嘴张着,一声也不出,但心中十分气愤,欲回家中向父亲讨个公道。多年来父母之间的恩恩怨怨,生活在母亲身边的周强心理无形中向常被打的母亲倾斜,对父亲产生了一种愤恨,总觉得父亲就是家庭的一块“绊脚石”、一盆“祸水”。当周强再次听说母亲被父亲打骂后,他不由冲动起来。忽然,他站起身,对母亲说:“妈,我一定要给你报仇!”

  随即,他在表弟房间床头柜抽屉里拿了一把弹簧刀悄悄放在裤袋内,与母亲一同乘车回石港老家。回家的路上,周强心里很不是滋味。想起父亲对他的漠不关心,对他的“仇视”,越想越生气,怒气直涌心头。为母报仇的念头由此产生了。

  到家后,他不听邻居和母亲的劝阻,见家中无人,便踢开后门,拿了根木棍,四处发泄并将家中的门窗砸坏。过了一会儿,周军从田里回家。此时,正在怒头上且已失去理智的周强,见到父亲如同看见仇人,手持木棍,就打父亲,并大骂父亲没良心,对不起母亲,对不起自己。

  周军虽觉理屈,但儿子竟敢这样对自己说话,自古以来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儿子打老子天理难容!他二话不说,从周强手中夺过木棍,对儿子大打出手。一旁周强的母亲见状,忙抱住儿子,劝阻他不要动手。此时已经红了眼的周强,就像发了疯的狮子一样从母亲手中挣脱,竟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猛然朝父亲胸肚部捅去,周军被捅后,身子本能往下弯,转身稍往南,接着周强的第二刀捅向了父亲的右颈处。右颈部被刀捅后,血不停地往外流,周军手捂颈部,摇晃了两下,慢慢倒在血泊中。

  直到这时,周强才稍清醒过来。父亲躺在地上,血流不止。吓得不知如何是好的他,急忙跑回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三次报警,“营救”父亲,并主动向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石港派出所接到公安局110指令赶赴现场,将被告人周强带回审查。

  第二天,周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通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29日被正式逮捕。经通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周军系被他人用锐器刺破右颈动脉失血性休克死亡。

  “当时,我们看到都惊呆了。周强这孩子平时挺不错的,怎么会杀自己的父亲呢!”回忆周强当日行凶的情景,当时在现场的一邻居这样告诉记者。这都是家庭破裂的缘故,如果父母不离婚,甚至少吵几句嘴,这事也许就不会发生,一些附近住户很为周强感到惋惜。

  视点:青少年犯罪凸显教育缺失

  悲剧终究发生了。对于才16岁的少年来说是不幸的。但这不幸的背后留给社会的是沉重的思考。是什么让一个原本懂事的孩子变成了“杀人犯”?在16岁少年心中,母亲对父亲的仇恨到底有多深,以至到了“抵命”的地步。

  对此,周强的任课老师陆霞谈了自己的看法,她说:“家庭作为少年的第一课堂,对少年成长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生活在破碎的、存在巨大压力和冲突的家庭中,少年得不到关爱、温暖,很容易滋生畸形心态,养成偏执、冷漠、好斗等不良习惯;在那些父母有不良习惯的家庭里,生活在父母身边的子女长期耳濡目染,也会养成不良习惯。这些不良习惯一旦失控,很容易引发违法犯罪行为。周强杀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时下,青少年犯罪案件频发,已成为社会突出的焦点问题。对此,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家吴增基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未成年人犯罪,除给自身和家庭带来不幸以外,也是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通州市人民法院吴存银院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翻开所有少年犯的案卷,会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即大多数少年犯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均存在误区。有的父母文化程度低不会管孩子,甚至对孩子失去信心,不愿管;有的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离婚率的增长使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由于缺乏家庭温暖,会在不同程度上促使他们人格和行为的扭曲,他们或者被坏人引诱误入歧途,或者内心对社会不满而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并走向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产生的原因,吴增基教授认为,首先,少年犯具有成人感和独立意向,反映是感新鲜好奇,什么都想尝试,但由于其知识面有很大的局限性、片面性和表面性,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受到坏人的腐蚀、拉拢和引诱而走上歧途;其次,未成年人性情容易急躁、激动,好感情用事,不善于控制自己,由于这些心理特点,形成了其犯罪动机简单、单纯,有很大的盲目性,他们考虑得比较简单,甚至为一件小事就以残忍野蛮的手段将人杀死。此外,学校、家庭教育管理监护力度不到位,使其失去约束力而引发犯罪。

  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社会亟待解决的热点,如何防止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涉及面广,有种种直接和间接的原因,其根源可追溯到社会各个领域,所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综合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家庭和学校联合进行。吴存银院长也表示,遏制少年犯罪,家庭、学校、社会需形成合力,做到教育、感化、挽救、惩罚四管齐下。

  应该说,这起悲剧的发生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一边是父亲,一边是母亲,“两个人都是我最亲的人”,16岁少年是无奈的,也是冲动的,他是悲剧的制造者,也是受害者。法律和道义的一对砝码将压在周强的双肩伴随他一生。

  “早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当初还不如不和好了。”这是母亲发自内心的忏悔。只是,这样的忏悔已没有意义。丈夫离开了她,永远;儿子也将与她相隔。

  2004年10月15日,通州法院审判庭再次审理此案。审判长当庭宣布: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年满18周岁,且能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恶性案件,从某种意义上讲,被告人也是不良家庭环境的受害者。据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强有期徒刑9年。听到这样的结果,周强当庭表示认罪。在母亲渐渐模糊的目光中,16岁的少年,戴着手铐在法警的押护下,迈着沉沉的步伐,向庭外缓缓走去……

  (通讯员 王于峰 王志彬 对本文也有贡献)

  《江南时报》 (2004年11月07日 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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