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写"冒死吃河豚" 杭州一店为河豚上桌打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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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1:46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7日电河豚鱼登堂入室,摆上酒店餐桌,卫生监督部门发现,当即查封销毁,并罚了酒店2万元。可店家要为河豚“喊冤”,把拱墅区卫生局给告了,这在全国还是首例。 昨天上午,拱墅法院庭审听者众多,全国最大的河豚养殖单位———南师大生命科学院教授、江苏某市疾控中心主任赶至杭州,看杭州店家如何为河豚“平反”。 河豚佳肴 杭州倒灶 今年7月21日,桃花源极品馆与江苏中洋集团签下一年合同,成为中洋连锁店,销售暗纹东方摇(河豚的一种)。而中洋集团有着全国最大的河豚养殖基地,与当地卫生部门、南师大生命科学院等单位开展河豚试食实验课题。如今,这暗纹东方摇已成江苏名牌产品。 但是,无论店家如何拍胸脯保证安全,拱墅区卫生局还是对进入杭州的河豚鱼说了“不”。从7月29日至9月6日,拱墅区卫生监督所多次要求店家停止销售,最终查封了店内的59条河豚,用漂白粉尽数销毁,并开出2万元罚单。 说我有毒 有何依据 然而此事并未就此结束,9月14日,桃花源所在的杭州新博能大酒店一纸状书,上告拱墅区卫生局,要求其撤回处理、处罚决定。 昨日法庭上,卫生局悉数他们执法过程中的法律依据。《食品卫生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查处河豚,有法可依。 然而,店家反驳似乎也有理。有毒河豚要查处,但无毒河豚呢,是否一概格杀勿论?店家代理律师抓牢卫生局一点,既然是依法行政,在查封时为何不进行化验检测,如果有剧毒,店家无话可说;如果无毒无害,这些店内河豚又何罪之有?店家所卖河豚并非野生,而是养殖,并经过控毒技术处理的。 总之,庭上双方据理力争,各有说辞,到底这河豚能否重上餐桌,还需择日听判。 美味上市 缺些火候 “冒死吃河豚”,老话不假,鱼肉再鲜,可人命关天。卫生部门对河豚鱼“格杀勿论”,也是基于公众的安全考虑。但是江苏发展河豚养殖,河豚上市也是事实,中洋集团去年河豚产量接近500万条,从2001年开始,北京、上海、深圳等地50家连锁店,三年销售,尚无事故,而被卫生部门查处,在杭州是第一遭,这又如何解释呢? 于是,官司的输赢,上升到河豚鱼该以何种渠道走上百姓餐桌的思考上来。专门来杭旁听的南师大生命科学院教授华元渝教授说,目前的控毒技术已经达到能将河豚体内的毒素降低到无公害标准。参考日本市场的经验,河豚的养殖、加工、销售都有极其严格的把关。一旦我国食用河豚上市已属必然,但要有技术和法律作为支撑。而目前滞后的法律,尚停留在公众对“河豚有剧毒”的层面上,要突破这个“临界点”,技术发展和法律滞后间的冲突在所难免。 编后:如果真如专家所言,对于“食者”来说,也许这场官司是件好事。有知情者透露,关于修改限制河豚入市法律法规的提议已经上送国家卫生部门,但因为去年的SARS,今年的禽流感,关于养殖河豚食用性及市场准入的讨论一度搁浅。此案,也许是个契机。(拱法王浩)(来源::杭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