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商所参与办案 真正从“收费所”向综合所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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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3:05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李冠杰)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自2001年工商所开始参与办案以来,到今年9月份,全市各所查办经济及消费纠纷案件已约2000宗,真正实现从“收费所”向综合所的转变。同时,从今年开始,全市各类经济和消费纠纷案件已明显回落,市场监管明显进入有序轨道。 工商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基层的单位。过去,它虽一直为维护市场物资的有序流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其职能却局限在为个体工商户核发营业执照,收取工商管理费、管理集贸市场等,在人们的印象中,工商所其实就是一个“收费所”。2001年开始,工商所参与经济及消费纠纷案件的查办,而这一年,工商所办理的案件就占所有案件的1/3。职能增多,权力增大,查处案件力度也在增强。2002年,全市查办的案件比上一年猛增1倍多,而工商所查处的就达一半以上;2003年,全市工商系统查处案件又略有上升,工商所查处的案件已远超一半。2004年1—9月,工商所办的案件达800余宗,占总数7成。现在很多人都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不法商业行为侵害时可以向“12315”投诉或举报,实际上这些投诉和举报的案件不少都是由工商所查办的。 今年以来,各类违规违法经济案件已明显减少。据市工商局经检科统计,截止今年9月,各类案件和2003年同期相比已下降近百宗,比2002年同期也略少。(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