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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供暖办热点解疑 职工采暖费应该按月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3:41 新华网

  “供暖无疑是近来最热的话题,而市民最关注的是:供暖质量、收费问题和设施装备。”昨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供暖热点问题专访了沈阳市供暖办副主任侯冰。

  热点一:采暖收费

  亮点:取暖费打进工资按月发

  现象:女职工的采暖费该由谁来拿?在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应由企业来拿,但企业却不愿拿。这一本不该发生的矛盾却在现有的供暖收费体制下困扰了一些居民许多年。

  分析:供暖企业给居民供暖,而居民采暖费由所在单位交纳,在现有的供暖“福利”体制下,这一“三角关系”与市场经济运作方式发生了强烈的碰撞。市场经济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商品交换关系,如果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供暖应该是居民交费,供暖企业供暖才对,而居民所在单位却在其中充当了交换的第三者。目前,供暖仍是以福利的形式给予职工的,市场经济天天在发展,供暖一直停滞不前,两者距离越来越远,使现有的供暖体制严重滞后。

  侯冰对此分析认为:“实际上,近年的采暖费交费主体已经发生变化,在以前,由企业承担的采暖费占到全市采暖费的70%,机关、事业单位承担的占20%多,而真正由个人掏腰包的仅有6%-8%,那时由于采暖很少由个人承担,居民似乎对供暖质量的要求也没有那么高。但后来企业改制、转型,个人交费的用户越来越多,供暖体制却没变,可是需要居民个人交费的却逐年上升到现在的30%,企业没有给居民采暖任何补贴,居民只得从生活费用中掏出这部分钱来,居民自然不愿意交。”

  出路:实际上,比较合理的供暖收费应该建立这样的体制,即企业在给职工发放工资时,应把采暖费作为补贴,按月发放,这样,家庭中的每位成员所在企业都分摊了住宅采暖费,而不是像过去,全家的采暖费都由一个单位来承担。居民到采暖期时再把这部分补贴拿出来缴纳采暖费,这对企业及居民来说都应该是比较合理的。

  在这个基础上,政府仍然会对低保户、救助户等按比例补贴采暖费,特困企业的职工等困难群体也会得到照顾,这样,供暖的运行脉络也就理顺了。

  热点二:设施改造

  亮点:分户改造还须进行到底自从沈阳市近年来实行分户改造以来,分户改造就一直是居民相当关注的热点问题。辽宁省政府曾经颁布政府令,要求对分户改造积极推进,这对供热企业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

  没有分户的供暖,从某种角度讲,实际上是对能源的一种极大浪费,比如一旦某户没人在家,供暖单位却无法单独给这一户暂停供暖,在目前要求实行全社会节能的情况下,分户供暖势在必行。

  沈阳市已经制定了一些相关政策来规范供暖行业,着实解决了许多问题,特别是沈阳近年来设立的供暖保障金,在全国范围来说都是惟一一个成体系的,得到了国家的认可,也是其他城市想学而学不去的。侯冰表示,实事求是地说,政府在整个供暖的运行中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今年,煤价大幅上涨,政府马上就考虑到了企业的难处,但公交IC卡涨价、水价上涨,供暖费不能再涨,政府马上拿出1.2亿补贴供暖价格,可见,政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然,光靠补是不行的,如果明年煤炭依然这么紧张,政府肯定就会考虑建立相应的制度,有针对性地解决具体问题。

  热点三:供暖质量

  亮点:开放供热市场温度达到16℃以上

  现象:供暖伊始,从供暖热线反馈的情况看,市民反映最多的是质量问题。沈阳市目前规定的供暖标准是不低于16摄氏度,部分用户室内温度一旦达不到,居民自然就会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抛出“我们交了钱,怎么就达不到呢?”的质询。

  分析:在侯冰看来,这方面的问题确实部分存在,但也绝对不能把个别问题等同于沈阳市的整体情况。“沈阳市供暖以前一直是实行福利制,从80年代开始,居民对供暖质量要求越来越高,80年代中期,沈阳市规定室内温度要达到15摄氏度,后来又逐渐升高到16摄氏度,直至现在要求16摄氏度以上,逐步使供暖向让市民感到更为舒适的温度靠拢,但这绝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要有个过程,逐步改善。”

  出路:继续提高供暖的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力争通过连续供热、提高供热参数等手段改善供暖质量。不过从长远来看,除了要改善现有设施外,还要进一步开放供热市场,按照市场的要求,对供热单位整合,培育出能够满足热用户不断增长需求的供热企业。(张莲)(来源: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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