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得好不好谁说了算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4:5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景致 宁波晚报讯 预约拍了婚纱照,但举行婚礼前看样时发现所拍的照片“严重走形”,再拍时间已来不及。 据张小姐介绍,去年她在婚庆日前半个月,付了3288元钱,在海曙上花轿婚纱摄影城隍庙店拍摄了“花之雨”系列。但到她看片时,发现该影楼把她整个人拍得“严重变形”了。当时该影楼说可能是化妆师的关系,并答应给她免费重拍,而由于婚期临近,这时再拍已来不及了。张小姐认为结婚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有一次,没有婚纱照的婚庆给她造成了终身遗憾。此后一年,她和上花轿影楼交涉过数次,对方不答应给她退款,只答应免费重拍。 上花轿婚纱摄影城隍庙店的胡小姐告诉记者,当时给张小姐化妆的化妆师已被她们店里辞退,照片没有张小姐所说的“严重走形”。她们店里的原则是客人不满意可以重拍,但张小姐是自己放弃了没来重拍,她们店里应该没有责任。对于这套婚纱照是否如张小姐所说的“严重走形”,虽经记者再三讨要照片想看看,但该影楼始终未给记者。 照片拍得好不好到底由谁说了算呢?宁波摄影家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有当他们见到所拍的照片和被拍者本人时才好发表初步意见。可惜的是,一周来,上花轿婚纱店始终未能拿出该套照片交有关方面评判。 12315有关人士认为,按照有关规定,消费者相片被丢失或者底片损坏者,要按底片价格的10倍来赔偿。本报法律顾问、素豪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杰认为:按有关规定,从事摄影的经营者,须保证拍摄的质量。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根据消费者要求退还费用或免费重拍。由于婚纱照属特殊消费,如质量确实不好,经营者应给予一定赔偿,至于赔多少,最好由双方协商解决。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应共同委托第三方或请消费者协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