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冠军为何太放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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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5:0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康劲 针对部分奥运冠军近来忙于商场、疏于赛场的现象,国家体育总局管理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国家对于奥运冠军有明确的奖励政策,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可以说在管理上出现了真空,甚至有些放纵!”(昨日《宁波晚报》) 体育总局有关人士的这一坦诚表态,虽然是一种“迟来”的反省,但是多少能给舆论一丝安慰。不过,光承认奥运冠军“有些放纵”,恐怕不行。当前的问题是,必须拿出一套严格的管理约束机制来,使奥运冠军所享受的荣誉、待遇与他们本应该承受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相对等。 国外有许多奥运冠军,走的是绝对市场化的道路,日常训练,包括租场地、聘请教练班子都是自己投入,拿下奥运冠军,除了获得政府奖励外,还要凭借自己的知名度参与大量的商业活动,获取高额收益。但是,国内的冠军却要另当别论。中国的体育事业发展和奥运夺金,靠的是“举国体制”的国家投入———把全国最优秀的力量和人才集中在几个奥运项目上,不惜一切代价保证运动员夺金摘银。今年奥运会后,社会舆论对中国的金牌成本提出质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的负责人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透露,国家在一个奥运选手上投入的费用大概在四、五百万元左右,按中国奥运代表团400名运动员计算,总投入大概在16亿至20亿之间。折算到32枚金牌上,一枚金牌的成本就是五六千万元的水平。 花这么大的成本培养出的奥运冠军,首先可以肯定的说是一种国有资产。如果再深入追究的话,国家也是花纳税人的钱,奥运冠军也是社会的公共资产。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遵守社会舆论认可的行为规范,乃自然之理。但是,有许多奥运冠军的表现实在不配恭维。 广告商对奥运冠军趋之若鹜,我们可以理解为是市场经济下的正常表现。但是,作为国家的体育管理部门,对冠军们放松管理,从性质上说,就是没有尽到责任,冠军“出位”就是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不利,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所以,总是管理“放纵”,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