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宜居城市”的示范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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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0:09 红网 |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修编基本结束,根据该规划,未来北京的发展目标定位于: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并首次提出“宜居城市”概念。 “宜居城市”概念的提出,从另一方面说明,包括首都北京在内的许多城市,其居住功能正逐步退化,具体表现在,盲目建设高楼大厦,使用过多的玻璃幕墙,造成居民或采光权受到损害,或长期遭受光污染;大片城市土地被作为建设用地征用,致使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绿地面积显著减少,空气浑浊不堪;地下水开采量过大,地面沉降日趋严重,形成危城。如此等等,老百姓深受其害,苦不堪言,许多城里人为了呼吸新鲜空气,索性搬到了乡下居住,可见城市能否宜居,不仅事关城市形象,而且与百姓利益休戚相关。 我们注意到,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综合生态、地质、资源等多方面因素,明确划定了禁止建设地区、限制建设地区和适宜建设地区。这项规定非常重要,可谓击中了城市滥占滥用土地的要害。因为某些城市为了眼前利益,毫无长期规划,只要看到地价飙升,想方设法拆迁土地,并迅速挂牌上市,大笔土地拍卖款是到手了,城市的空间却越来越挤了。如此大规模开发建设,只怕最后沦为一座空城,在老百姓日益注重自我保健的今天,谁会留恋这样的城市? 北京市加强“宜居城市”建设,给其他城市起到了示范作用,我国每年都要搞卫生城市、最具活力城市等评比,如何确保市民安居乐业,有关部门能否组织“宜居城市”评比,只要城市里的管理者都重视起来了,最适宜居住的城市就会多起来。(稿源:红网)(作者:李忠卿)(编辑:闵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