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网络监察干警竟给黄网通风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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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5:38 法制晚报 |
本报讯据《新文化报》报道,兰某是通化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干警,却向被检查对象提供警方的部署情况,导致利用黄色网站牟利的业主逃避法律制裁。11月2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以犯有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罪,一审判处兰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作者:卢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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