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重大事件知情不报致严重后果追究领导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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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8:08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日前,成都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紧急重大事件,立即上报省政府,对迟报、漏报、瞒报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9月25日晚上,简阳市平泉镇中学一语文老师在回家路上被他5年前的学生带领七八名青年殴打,多处受伤,肋骨打断。媒体作出详尽报道,在省政府办公厅催促下,资阳市政府才在29日下午报送了信息。 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转来国务委员陈至立对《反腐败工作信息》刊载的《南部县一学校因拖欠建筑工程款被封堵,400多名学生无法入校上课》一文的批示,在此之前,南充市政府没有任何的信息反映。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对近段时间发生的三起“知情不报”的情况作通报批评,如南充蓬安特大沉船事故,该市迟迟不报。针对地方政府连续迟报、漏报和瞒报紧急突发重大事件的情况,通知说: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省政府领导同志对紧急重大事件的及时掌握和处理,延误了省政府办公厅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告情况的时机,给工作造成了被动。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紧急重大事件报告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现重大事件苗头和发生紧急重大事件,各级各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省(市)政府办公厅报告。同时对在上班时间、下班时间及节假日的怎样上报作出规定。(牛绍强、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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