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贯彻执行《统计法》有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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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9:4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邓少华)11月6日至8日,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为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为副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松庭陪同下来甬进行《统计法》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宁波市贯彻执行《统计法》富有成效,为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基础性支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组成员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委员张肖,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毛光烈,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邵占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副主任郑杰民、邵孝杰、张金康和市政府秘书长苏利冕分别拜会了检查组成员。 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别召开座谈会,与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统计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征求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毛光烈、邵占维、张金康、苏利冕等参加座谈会,并汇报了我市贯彻执行《统计法》等有关情况。 蒋正华说,从检查情况看,宁波市为贯彻执行《统计法》做了大量工作,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完善制度、处理违法违规案件等方面措施实、力度大,有效地发挥了统计工作为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性支持;对修订、完善《统计法》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他希望,宁波要在新的形势下,不断探索创新,严格执行《统计法》,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使统计工作与时俱进更好地为全面发展服务,更好地促进各级政府求真务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