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为何难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9:43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我省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近70%的被访者认为,在消费过程中曾有权益受到损害的经历,但相当一部分人因为种种原因放弃了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导致消费者权益不断被侵害的主要原因是维权难,而渠道不畅、成本过高已成为阻碍消费维权的突出问题。 我国消法确定了5条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有关部门调查显示,目前,在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近80%的消费者还是愿意选择向消协投诉的办法解决消费纠纷。 据调查,在消法规定的5种途径中,除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外,到消协寻求调解相对更便捷,消费者只要填写一个登记表,附上相关凭证,消协就可以马上开始调查,事实成立便可进行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省消协秘书长李良寿在接受采访时则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苦衷:“消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的7项职能中第四项才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但这几乎成了各级消协怎么也忙不过来的主要职责。” 许多消费者反映,向行政部门申诉有范围的界定和繁琐的手续,有的还会有推诿、态度恶劣的现象;向法院起诉更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举动,无论从时间还是金钱上都不划算,因此消费者一般都不会选择这几类维权渠道。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仲裁是解决经济纠纷的重要方式,它具有省时省力、有强制力、受外界干扰小等优势,外省一些城市的消费争议仲裁已成为较有效的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之一。 记者从贵阳仲裁委员会得知,该委员会自1996年成立以来还未受理过一起消费争议仲裁。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业务处副处长李龙泉认为原因有三:一是我省仲裁机构数量少,目前只有贵阳、遵义、六盘水有,而绝大多数消费纠纷发生在基层,难以就地受理;二是多数消费行为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三是消费者对仲裁知识不够了解。仲裁这条消费维权渠道目前在我省还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 采访中不少消费者认为,过高的维权成本打击了他们的维权热情,如发生产品质量争议,得由消费者出钱去有关检验机构检验。 今年10月,贵阳消费者陈女士在某商店买了2瓶茅台酒,在饮用过程中怀疑是假酒。陈女士咨询得知,如想投诉商家,得先把酒拿到质监部门进行产品鉴定,如是假酒再向消协或相关行政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再帮助其向商家索取购物款和鉴定费,并依法对商家进行处罚;如是真酒,鉴定费则由消费者自行承担。陈女士一打听,做一次茅台酒的真伪鉴定需要的费用大约是500元。“如果还加上花费的时间成本和误工成本,算下来实在不合算,于是便打消了投诉的念头。”陈女士说。 据了解,省产品质量检验所是我省唯一一家多专业综合性检验部门,可对食品、家电、化肥、日化品、燃气具、装饰材料等40大类460种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检测。据该所业务科科长黄智介绍,送检人在办理委托检验协议15天后就可得到检验报告,但个人委托鉴定的数量很少。黄智说,检测费用是根据受检物品所检测的项目多少以及检测项目的技术要求来确定的,因此不能以检测物品价值的大小来界定受检物品检测费用的高低。 而相关行政部门则表示,如果要申诉商品质量问题,必须有鉴定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鉴定书,他们只能依据鉴定结果来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各自职能不同,不可能替代。 渠道不畅、成本过高,让本就艰难的维权行为难上加难。有专家指出,消费者一般处于弱势,动辄就要消费者自己去鉴定去打官司,成本太高,政府部门应负起责任,在行政上要有所作为,尽可能做到超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张齐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