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电子警察”(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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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11:0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这些小广告不是我贴的,你不能对我进行处罚,谁贴的你罚谁。”日前,一名因为遮盖牌号而被交警拦住进行处罚的摩托车驾驶员振振有词,然而交警却没有因此而放弃处罚。 清远市交警支队交管科的汤科长介绍说,自从“电子警察”上路执勤以来,机动车辆违章现象明显减少,但有少数车主为了逃避“电子警察”的拍摄,采用各种手段遮挡牌号,这种行为不但阻碍了公安交警部门正常执行公务,而且还给社会治安造成了隐患。一些不法之徒利用摩托车实施抢劫,由于他们遮挡了车牌号造成当事人无法辨认其车牌号,给破案造成了困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2款明确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