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品牌频被抢注说明了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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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11:2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娄底市新化县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大熊山”品牌于9月28日被一位北京男子抢注,若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国家商标局将核准注册。目前,新化县旅游局和大熊山景区正在积极筹备资料,力争夺回该商标权(本报11月7日4版)。 此前,浏阳的“浏阳河风光带”、“大围山”商标已于去年3月被北京大学法学院两人申请注册,并已通过初审。一旦商标注册成功,就意味着浏阳市旅游业不能再使用这个品牌,其损失将无法估量。2003年6月,江永县有关领导才知“女书”已被别人抢注,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紧急申请注册“永明女书”(江永原名永明)7个类别、80个项目的商标。 一年多时间内,我省几个市县的旅游品牌频频被“自然人”抢注,说明了什么呢?说明我们相关的政府和部门对法治社会环境下如何行政还不够适应,不习惯在法治环境下与“自然人”竞争,仍然停留在过去的行政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上。在法治社会,每个“自然人”有着许许多多与政府部门相同的民事权利。再说,对一个利益主体而言,政府部门只有一个或几个,而与之竞争的“自然人”却可能有成千上万。譬如上面提到的“大熊山”品牌,政府部门只有新化县旅游局和大熊山景区,而全国的亿万“自然人”都可以与之竞争,其中不乏精通法律知识和商业运作的人。这对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行政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无疑是极大的挑战和考验。 我省旅游品牌频频被“自然人”抢注的事实证明,相关的政府和部门还经受不起这样的挑战和考验。江永“女书”被人抢注,浏阳“大围山”被人抢注,新化“大熊山”依然没有防范,没有主动出去,总是被动地“力争夺回”。但愿我们的有关政府和部门能尽快改变过去的行政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学会在法治社会环境下如何与“自然人”竞争。刘年兵(长沙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