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德明嫖娼是“放大”了的事件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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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00:16 红网 |
就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原院长陆德明教授嫖娼事件,该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石磊11月5日说,陆德明嫖娼确有其事,但辞去公职离开复旦的消息不是事实。他同时呼吁媒体,不要将这件事继续“放大”。要爱惜教师队伍的声誉,也要给当事者改正错误的正常环境,不伤害其无辜的家属。(11月7日《新京报》) 看到这个消息,笔者觉得石磊部长的话中有话,好像陆德明嫖娼事件是媒体和公众惹得祸,好像媒体和公众保持沉默才是最好的姿态,我看石磊部长的“发言”很值得商榷。 第一,陆德明嫖娼事件“放大”了吗?石磊部长也讲,陆德明嫖娼确有其事,那就是说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评论是有根据的,并不是把没有嫖娼“放大”成了嫖娼,何来“放大”一说?至于说陆德明辞去公职离开复旦的消息不是事实,也只是误传消息,说不上是“放大”陆德明嫖娼事件。陆德明教授嫖娼事件既败坏了教师队伍的声誉,又影响了复旦的名头,学校劝其辞去公职离开复旦,也是很正常的现象。由此我想到去年那起教授杀妻案,有200多名学者联名保他,说不要杀他,应该让他“戴罪立功”。作为教授是有贡献,但有贡献也要接受法律的惩罚。陆德明有专长才能,但他能不为嫖娼担责吗? 第二,石磊部长说,要爱惜教师队伍的声誉,也要给当事者改正错误的正常环境,不伤害其无辜的家属。这句话让我感到莫名其妙。教师队伍的声誉该谁爱惜,是媒体和公众还是教师自己?我看还是教师自己吧。陆德明嫖娼,家属无责,媒体和公众怎么会伤害其无辜的家属呢?要说伤害也只能是陆德明。再说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评论也谈不上“伤害”。至于说“要给当事者改正错误的正常环境”,我想问石磊部长,难道媒体和公众保持沉默就是“给当事者改正错误的正常环境”吗? 看到这个消息,我也想起了另一事。6月23日国家审计署公布审计报告后,某大公司负责人竟说审计报告影响了员工的士气。我看石磊部长的“发言”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在客观的辩解,然而事实总归是事实,再会说的也有会听的会看的,所以,还是眼睛向内解决存在的问题才是关键。(稿源:红网)(作者:张魁兴)(编辑:闵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