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干部监督的重要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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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02:59 济南日报 |
本报记者 牛继兴 从监督对象上来说,要盯紧“重要岗位”;从监督内容上来说,要盯紧“钱袋子”。这是搞好干部监督的关键环节。2000年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把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重要措施,先后对86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党政领导干部827名、企业领导人员36名;清查违反财经法规金额39亿元、偷漏税金7295万元,查出小金库35个、涉及金额4707余万元;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3起、涉案人员69人,其中涉及经济责任审计对象10人;参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先后提拔和调整领导干部86人,25名领导干部被免职、降职、撤职。 “三类型领导干部”:定为重点审计对象 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影响力大,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健康开展,市里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审计局设立了专门机构,具体负责任务的落实。 把“三类型领导干部”确定为重点审计对象,即把有收费权、罚没权和掌握资金较多单位的领导干部,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确定为重点审计对象。同时根据领导干部不同的岗位职责,围绕被审计对象履行决策权、经济管理权及财政政策执行、制定权等来展开,把财政收支、专项资金(基金)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经营、重点投资、政府(部门)债务、经济决策程序、执行财政经济政策情况列为重点审计内容,着重看: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收支两条线”管理、监督机制建设、预防乱收费情况;能否严格执行财经政策和纪律,有无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情况;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 何时审计?审计期多长?他们提出了以离任审计为基础,以任中审计为重点,对县(市)区长任期内至少审计一遍,对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5年审计一遍,对市管企业主要负责人3年审计一遍的工作目标。在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审计计划时,坚持做到“三必审”:“一把手”离任时必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时必审,群众反映有较严重经济问题时必审。 “四项制度”:确保审个“明明白白” 为防止审计走过场,他们建立完善了“四项制度”,确保审计质量,给群众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让有问题者予以自白。 实行联合进点制度。从2003年开始,审计组进点审计时,由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联合召开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会议,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提出有关要求,审计部门通报审计工作安排,被审计对象就有关情况进行述职。这样有效地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实行审计公示和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审计组每到一个单位,都将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组成员及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和审计工作纪律等内容张贴公示,受理群众举报和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审计结束后,还要将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2002年,在对一名市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根据公示期间群众的举报,发现并查处了包括被审计对象在内的3名企业领导人员的重大经济问题。 建立谈话反馈和监督检查制度。审计结束后由组织部门与被审计领导干部谈话,反馈审计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限期纠正。 建立信息沟通制度。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涉及许多机关和部门,需要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加强协调和配合,2003年他们制定了《济南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信息沟通办法》,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通报一次信息,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及时通报交流审计进展情况和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 “三结合”:用好审计结果 (小标题) 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落脚点。 审计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相结合。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及时存入廉政档案和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信息库,与干部考察考核材料一起,作为调整班子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审计结果与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相结合。实施审计之前,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主动将平时掌握的被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和群众举报反映的有关问题,向审计部门通报,要求对重点问题审深审透。对审计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由纪检、检察等机关及时介入,深入调查。2001年5月,在对一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其有较严重的经济问题,市纪委和市检察院及时立案调查,从而揭露出了一起严重的经济犯罪案件,被审计对象受到了刑事处罚。 审计结果与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相结合。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他们注意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如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个别单位存在工程招标投标不规范、导致部分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问题,他们制定了《济南市重点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济南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人员廉洁勤政行为规范》,既保证了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又有效防止了工程中的腐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