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消防安全工作重庆市政府致全体市民公开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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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08:16 新华网 | ||||||||
各位市民: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公民的义务。2005年,亚太城市市长峰会将在重庆召开,为了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会议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有力提升重庆在国际国内的良好形象,
一、不要在住宅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或搭设临时设施;邻里之间相互提醒、及时清理杂物,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二、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道内;认真教育孩子防火,制止孩子玩火,防止引发火灾。 三、不要私接临时电线,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离家出门前,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确保家庭消防安全。 四、严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并经常提醒家人和亲友自觉遵守。 五、液化气罐要远离火源,不能私自倾倒液化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时,要立即关紧阀门和开关,打开门窗,迅速离开现场,千万不能使用明火、触动电器开关和拨打电话。 六、使用电灯、电炉、取暖器时不能覆盖易燃物品,也不能靠近窗帘、床单、衣被、蚊帐等可燃物。 七、油锅着火不能用水灭火,应用锅盖盖住,或向锅内倒入切好的蔬菜冷却灭火,也可以向锅内放沙子、米等将火扑灭。 八、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它火灾隐患,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九、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按照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十、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成年市民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希望全体市民自觉遵守,努力维护我市的消防安全环境。 重庆市人民政府(来源:重庆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