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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上调居民生活电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08:31 光明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了关于调整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通知,批准北京市从11月10日起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由0.44元调整为0.48元。

  据《北京晚报》报道,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下发了《关于疏导华北电力网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于今年6月15日调整了北京市非居民用电价格。这次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是北京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电价方案的组成部分。

  据悉,为了做好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工作,北京已于7月1日提高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的社会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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