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增加低保救助 每人每月可领5公斤大米、500毫升食用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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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09:01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 实习生/黄丽颖 通讯员/丘秉春)笔者昨从黄埔区获悉,该区低保对象从本月起,在原有救助措施之外,每人每月还可以领取大米5公斤、食用油500毫升的实物救助。 据悉,黄埔区发放实物救助的对象为四类人群,包括户籍在黄埔区,已列入救济范围的散居“三无人员”、已列入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在360元以下尚未列入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低收入困难家庭以及因天灾人祸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临时发生困难的人员。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黄埔区将按每人每月大米5公斤、食用油500毫升发放。经区民政局审核批准,实物救助期限每季度审批一次,受救助家庭持实物救助卡到指定门店领取。指定门店采用招标的办法来确定。 另据悉,黄埔区还将提高孤寡老人生活费标准。凡股份分配低于360元/月的孤寡老人按照360元/月补差,并享受城镇特困人员每人每月42元的基本医疗救助待遇和重大疾病资助待遇。因年老体弱、生活自理有困难,本人愿意入住区老人院的孤寡老人,经区民政局同意,按照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办法签订有关协议,由政府供养。 此外,黄埔区还将设立扶困助学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减免低保户在校子女(含中等职业学校,中技、中专、大专院校除外)的学杂费,同时给予就学资助。减免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年175元(上半年130元,下半年45元);初中生每人每年270元(上半年190元,下半年80元);高中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每人每年415元(上半年305元,下半年110元)。省市规定收费标准如调整,减免标准则相应调整。资助标准为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大专院校学生每人每学期(全年两个学期)分别按500元、600元、900元、1000元标准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