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药新禁令 福建相关企业应及时应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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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09:26 新华网 | ||||||||
记者近日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日本厚生省计划在3年内制定临时标准,最迟将于2006年5月实施“可用农药清单制度”。这将对我农产品输日造成极大的冲击,也将对农作物标准化体系生产、农药使用和管理、农药检测水平构成严峻挑战。 据介绍,日本现行制度只对130种农作物、229种农药设定近9000个限量标准,对无限量标准的农药残留,即使残留达到一定程度,也不能限制该食品在市场上的流通。而将要
该制度借鉴国际上和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的标准,新设定约19000个临时限量标准,并对其他无限量标准的农药(约69000个项目)采用一律基准,初定为0.01ppm、0.05ppm或0.1ppm,但采用0.01ppm的可能性最大,这意味着出口日本的农产品将几乎不允许含有农药残留。 日本是福建省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市场,仅今年1-10月,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输日农产品达6.93亿美元,接近同期出口比重的50%,同比增长29.6%。然而,从福建省输日农产品企业对药残的控制水平来看,还远远达不到0.01ppm的标准,如果2006年前未采取相应对策,部分农产品将退出日本市场。 如何跨越贸易国不断推陈出新的各种技术壁垒?福建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建议,一方面,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农残管理,积极研发绿色方法杀虫,尽可能少使用农药,提高农作物的品质。同时实行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开拓欧美、俄罗斯、韩国以及东南亚地区市场,避免市场单一的风险。 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应加强对国外环保认证标准的研究,收集国外绿色壁垒措施,建立市场预警、政策预警和政企沟通等机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防范措施,从而有效应对国外技术壁垒。(记者记者 李向娟 )(来源:福建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