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开始索赔行动 中介公司周姓负责人被扣(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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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10:29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同一首歌》“玉屏事件”并未随着11月7日演歌会的圆满结束而终结,昨日记者获悉,目前玉屏方面已将北京某文化中介公司周姓负责人暂扣“协助调查”,着手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之前支付的钱款,并向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索赔。《同一首歌》剧组表示,在“玉屏事件”之前,同类事件也曾发生,并对事件进行了澄清。《同一首歌》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查一切侵权行为。而《同一首歌》总导演孟欣也再次重申凡是侵害观众利益的文化侵权行为都应该受到严肃处理,并邀请本报全程参与报道《同一首歌》的维权行动。 《同一首歌》此前也曾被侵权 据悉,其实在“玉屏事件”之前,在山东淄博、湖南石门也曾以同种“西部 那为什么直到“玉屏事件”,《同一首歌》才愤而反击,高呼打假维权呢? 《同一首歌》剧组制片主任阿彪告诉记者,“石门事件”发生后,他们就曾与相关中介演出公司交涉过,由于当时对方解释是偶然,是对《同一首歌》操作程序的不了解等原因所致,在有关方面的协调下,《同一首歌》勉强答应以此种形式进行操作。但此次“玉屏事件”,从各方面的消息来看,对方某文化中介公司应该是了解《同一首歌》的操作模式的,对这种明知故犯的侵权行为坚决不能容忍。此外,该公司就在玉屏事件发生后仍采取这一方式联系相关演出。而就在昨晚,还有人打着《同一首歌》的旗号与歌手联系在江西演出事宜。 200万元去向不明 玉屏方面着手索赔 11月7日记者在玉屏采访时,玉屏县委魏厚然副书记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讲诉事件经过的材料。材料称,玉屏方面在获得铜仁地委、行署同意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同一首歌》走进玉屏大型演唱会方案后,6月19日便与北京某文化中介公司签订了费用总额为450万元的合作协议。6月29日,该公司又与北京中新长城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承诺支付中新公司制作费240万元,中新公司承诺央视西部频道《同一首歌》栏目的录制播出。6月30日西部频道复函同 据知情人透露,在《同一首歌》剧组接手此次演出前,玉屏方面已经支付给北京某文化中介公司300余万元,该公司除先期支付给中新公司100万元费用外,其余款项的去向尚不清楚。 媒体介入后,“玉屏事件”在玉屏自治县内外产生了强烈反响,群众质疑、观众退票……给玉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了玉屏的声誉和形象。魏厚然副书记告诉记者,玉屏广大群众纷纷要求县政府向上级报告,要求查处行骗者,挽回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 目前,玉屏方面已经开始行动,负责和玉屏方面接洽此次演出的北京某文化中介公司周姓负责人已被玉屏警方暂扣“协助调查”,事件进入司法程序。而在北京,玉屏方面的代表也在四处奔走,调查此次事件的幕后真相。 玉屏县委魏副书记称,玉屏方面将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之前支付的钱款,并向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索赔。 孟欣再次重申维护栏目形象 邀请本报全程参与报道维权行动 记者了解到,玉屏演唱会中演出演员阵容与宣传阵容的严重不符也是导致 总导演孟欣再次重申,《同一首歌》作为全国观众喜爱的品牌栏目,其品牌形象不容玷污。通过此次“玉屏事件”,《同一首歌》深感维护品牌、打击侵权的重要性,剧组将联同玉屏方面等相关部门将此事一查到底,维护《同一首歌》品牌、维护政府形象、维护观众利益。同时,孟欣表示,为了让更多群众了解此事件、了解《同一首歌》,诚意邀请本报全程参与报道《同一首歌》的维权行动。 作者:姜虎王韬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